12月7日,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。具體如下:
(一)科學精準劃分風險區域
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,其他人員愿檢盡檢。
除養老院、福利院、醫療機構、托幼機構、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,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不查驗健康碼。
重要機關、大型企業及一些特定場所可由屬地自行確定防控措施。
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,不再開展落地檢。
感染者要科學分類收治,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離,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收治。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,隔離第6、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≥35解除隔離,病情加重的及時轉定點醫院治療。
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采取5天居家隔離,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,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后解除隔離。
(四)落實高風險區“快封快解”
(五)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
(六)加快推進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
各地要堅持應接盡接原則,聚焦提高60—79歲人群接種率、加快提升80歲及以上人群接種率,作出專項安排。
通過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、臨時接種點、流動接種車等措施,優化接種服務。
要逐級開展接種禁忌判定的培訓,指導醫務人員科學判定接種禁忌。
細化科普宣傳,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動員老年人接種,各地可采取激勵措施,調動老年人接種疫苗的積極性。
(七)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情況摸底及分類管理
(八)保障社會正常運轉和基本醫療服務
(九)強化涉疫安全保障
(十)進一步優化學校疫情防控工作
來源:“央視新聞”